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海南省教育厅与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等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致力推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思政工作新格局。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申请分为两大类别,即重点攻关课题和常规课题,常规课题具体设立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请,分类评审。
(一)重点攻关课题
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重点研究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落实落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重点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对实践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决策咨询成果,促进咨询成果转化为决策方案。重点攻关课题指南附后(附件1)。
(二)常规课题
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追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常规课题指南仅供参考(附件2),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党建、思政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优先。其中,重点攻关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常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近三年内被终止、近五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有在研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重大课题、常规性课题(年度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等未完成者(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五)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经费预算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重点攻关课题5万元,常规课题2万元,自筹经费项目无资助经费。获得立项的项目,建议申请人所在高校按每个项目1:1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二)经费预算。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课题经费包干制的试点单位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社科〔2021〕56号)来执行。
(三)成果要求。重点攻关项目研究期限为6个月,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1。常规课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三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6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研究成果须入编《社科课题成果参阅》或有相关厅局级及以上单位采纳证明的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20%(含20%)。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3至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自筹经费项目不做硬性要求)。
3.著作完成时限为2至3年,要求15万字左右(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申报。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程序、材料与时间
(一)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配合申报工作,并以学院统一的形式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名义报送。
(二)请各位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填写《2024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于2023年10月14日下午5:00前提交至科研处,并同时将电子版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5)打包以“xx学院+思政专项”命名的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一步审核研究以及公示后,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三)请各位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按照要求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124.225.62.14)。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5735009
电子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2024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重点攻关课题指南
2.2024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常规课题指南
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
4.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论证活页
5.2024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