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省科技厅决定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项目绩效验收评价。现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验收评价的通知》予以转发。
一、绩效验收评价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执行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绩效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二)在线填报绩效验收评价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三、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绩效验收评价材料时注意:1.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验收申请表;2.扫描上传加盖单位财务章的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决算表;3.扫描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4.上传已呈交且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5.项目立项批文;6.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7.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三)逾期未提交绩效验收评价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绩效验收评价”处理。
(四)具体绩效验收评价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统筹安排。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65735009
科研处
2023年7月7日